监督举报电话:市公安局 110 0933-8212891
市工商局 12315 0933-5980720
(二)整治客运车辆营运秩序。
1、集中整治出租车、客运车辆运营中不给乘客车票、给旧票和废票以及乱计费、中途倒客、私自涨价等突出问题。
2、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问题。
3、查处农用车辆载客等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市交警支队等部门配合。
监督举报电话:市交通局 0933-8213553
(三)整治食品药品市场。
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销售过期食品药品及销售国家已取消或禁止上市的药品,坚决取缔无证行医等行为。
2、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认真落实市场准入、产品质量追溯、召回等制度,进一步净化食品药品市场。
3、加强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市场安全体系。
此项工作由市食药监局牵头负责,市卫生局、商务局、农牧局、质监局、物价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监督举报电话:市食药监局 0933-4161185 4134192
(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1、从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对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对质量问题突出、消费投诉较多、管理混乱的,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生产、销售情况,认真开展检查和集中整顿,促其标准化生产,规范经营,确保商品市场安全供应。
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工商局、经委等部门配合。
监督举报电话:市质监局 12365
(五)打击商业欺诈和虚假广告行为。
1、对各类保健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商品和服务行业以及投资、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和商品房交易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规范经营服务行为。
2、严厉打击商贸流通领域中各种夸大商品功能,误导公众消费,以及计量器具缺斤少两等行为。
3、严厉打击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刊播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农资、建材、社会集资等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加强广告企业资质认证、管理,强化对广告的审查和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规范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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