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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1、大力整治随意摆摊设点、沿街叫卖、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等行为,做到入市经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2、整治市场周边环境,下工夫解决街、巷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3、对一些破旧的商业网点和市场基础设施,加大整治改造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优化经营环境。

  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环保局、商务局等部门配合。

  监督举报电话: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0933-8237733

  四、时间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09年8月10日开始,到10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至8月20日)。各县(区)、各有关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设立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开展广泛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精心组织,迅速开展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活动。

  (三)自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对集中整治活动情况开展自查,对一些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要进行总结,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同时,各县(区)和各牵头单位要将集中整治活动总结上报市政府。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市上组织专门的检查组,对全市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市场秩序集中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靠实责任。这次安排的10项整治活动,由市政府各分管领导负责,各牵头部门具体承办,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整治活动的落实。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抓好辖区内集中整治工作。

  (三)加大力度,精心组织。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特别是要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案件,使集中整治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设立专题栏目,深度挖掘,跟踪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集中整治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积极受理、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推动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深入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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