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全市粮食仓储管理、技术推广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
(六)拟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市投资项目。
(七)承担市级储备粮管理,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九)负责全市政策性粮油业务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十)负责全市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和管理,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
(十一)对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行指导和服务。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7个内设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纪检监察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访、信息、督查、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提案办理工作、文件起草、政务信息、通讯报道、机关和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房产及其它财产维修等后勤管理工作。
研究拟定全市粮油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粮油政策法规执行;承担粮食流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人事劳资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干部和工人技师评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交流。
财会处
承担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负责粮油收购资金、储备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各项粮油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使用安排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直属单位经济运行状况和财务执行情况监督审计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扭亏增盈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粮食系统财务挂账管理消化工作;负责粮食行业财会报表汇总、编报和财务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