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的出口企业为重点,通过票据贴现、押汇贷款、对外担保等方式,支持辖内出口加工企业发展壮大情况。
9.以扩大汽车、住房、家电、教育、旅游等领域消费为重点,支持启动消费市场,扩大消费需求,推进消费结构升级情况。
10.以改善金融服务质量为重点,通过信贷产品创新、担保抵押制度创新、资金结算方式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情况。
三、考评依据及分值计算
(一)考评依据
1.贷款增长额:即当年各项贷款增加额(含票据融资,不含市域外贷款),由高到低排序。
2.增量贷存比例:即当年新增贷款占当年新增存款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序。
3.不良贷款比率:即年末不良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由低到高排序。
4.纳税额及纳税增长率:即当年缴纳各项税金总额及增长率,分别由高到低排序。
5.金融服务效率:即履行人民币反假职责、中小企业融资、财税库行横向联网、金融风险控制、支付体系建设、征信系统运用等情况。
各项考评指标以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平凉银监分局统计年报数据和行业管理要求为准。
(二)考评分值
考评实行百分制,各项指标的分值为:贷款增长额35分,增量存贷比例30分,不良贷款比率10分,纳税额及增长率10分(各占5分);金融服务效率创新15分。
根据各项指标得分总计排列被考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名次。
四、考评结果的运用
1.对考评结果在全市通报,并抄送其上级主管机构。
2.各金融机构考评结果,作为市政府年度考核中,对各金融机构评先选优、表彰奖励的依据。
3.对排名靠前的金融机构可作为全市或更高层次文明单位、“五?一”劳动奖章(状)的优先推荐单位。
4.对考评连续三年排位靠后的金融机构,市政府将向其上级主管机构提出高管人员调整建议。
5.根据考评结果,对排在前三位的金融机构领导班子,市上给予奖励,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列支。
6.对中国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平凉监管分局,市上按照《市政府系统部门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