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庐山北山园门和换乘服务中心项目规划设计工作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庐山北山园门和换乘服务中心项目规划设计工作的通知
(九府厅字〔2009〕133号)


庐山管理局,庐山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推进庐山北山园门、换乘服务中心项目的顺利实施,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做好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根据2009年12月4日庐山北门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规划设计工作小组
  庐山北山园门和换乘服务中心项目规划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九江军分区司令张玉生担任,副组长由庐山管理局党委书记郑翔、市规划局局长熊春华担任,成员单位由庐山管理局、庐山区政府、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公路局、市交警支队、庐山管理局规划局、庐山区旅游局、庐山区财政局、庐山区规划分局负责同志组成。
  二、规划设计工作小组主要工作内容
  (一)研究并确定规划设计内容,规划设计内容包括项目用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庐山北山园门设计、换乘服务中心大楼及附属用房单体设计、停车场景观设计及经营性用地的城市设计。
  (二)委托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规划设计。
  (三)组织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
  三、各组成部门工作职责
  庐山区政府:作为业主单位负责与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并按合同支付设计费用,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市财政局:对设计合同进行审定,确定规划设计费用。
  庐山区财政局:确保规划设计费用的落实和到位。
  市规划局:配合业主单位开展规划设计工作,负责邀请评审专家。
  庐山区规划分局、旅游局:协助业主单位开展规划及设计评审工作。
  庐山管理局、庐山管理局规划局:提供有关庐山方面的资料,提出北山园门及换乘服务中心大楼建设要求。
  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林业局、市公路局、市交警支队、市国土局:根据本行业要求对规划设计方案提出意见。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2009年12月20日前完成北山园门、换乘服务中心大楼及附属用房的规划设计初步方案;
  (二)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初步方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