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 19.5t/h(绝干)城市木质废料处理项目部分内容变更的函
(闽经贸函发展〔2009〕808号)
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
你司福人公司〔2009〕117和118号文悉。你司城市木质废料加工处理及回收利用技改项目-19.5t/h(绝干)城市木质废料处理线项目已经我委以闽经贸备〔2009〕K00037号同意备案。现你司提出总投资等内容变更和招标申请,经研究,我委同意该项目总投资由3000万元调整为1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由455万元调整为65万元,设备投资由1970万元调整为1308万元,其他投资由282万元调整为127万元),资金来源中企业自有资金由900万元调整为450万元、银行贷款由2100万元调整为1050万元,项目资本金由900万元调整为450万元。其余内容不变。
有关招标事项审批意见见附件。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城市木质废料处理及回收利用技改项目-19.5t/h(绝干)城市木质废料处理线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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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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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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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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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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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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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国
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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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进
口设备
|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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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
|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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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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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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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以上内容如有变更应及时报告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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