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开封市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汴政文[2009]1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促进行政审判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开封市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吉炳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刘玉虎 副市长
张兴隆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马 璞 市政府秘书长
孟 放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孟献琦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天佑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 强 市监察局局长
王 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学耕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书增 市建委主任
黄 玮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凤刚 市环保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