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信息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桂政发[2009]9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 自治区农垦局, 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信息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信息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电子信息工业是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是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物质技术基础,是我区重点打造的千亿元产业之一,对促进社会就业、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 [2009]7号),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十五”以来,我区电子信息工业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增速不断加快,年均增长速度达25.2%,比“九五”年均增长速度高出10.2个百分点。2008年,全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达14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5亿元,在全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排名第21位,在西部地区中排名第4位,在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排名第1位。我区已形成以桂林至北海高速公路为主轴,以桂林、北海、南宁、柳州等区域中心城市为支撑的信息产业经济带,贺州、玉林、梧州、贵港等承接广东电子信息产业转移为主的电子信息加工产业带正在兴起,部分产品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和基础。但是,我区电子信息工业总体规模小,缺少大项目和大企业,配套能力不足,资金投入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名牌产品不多,电子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深度和广度不够。
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增速下滑,重点领域和骨干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国家实施《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为我区电子信息工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强技术创新,促进电子信息工业做大做强做优。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技术创新,以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强产业聚集和配套能力,重点推动我区千亿元产业、重点骨干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信息技术应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促进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全面提升电子信息产业整体实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针对当前全球电子信息工业深度调整的形势,抓住国家调整有关政策的机遇,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模式,确保信息产业稳定增长。
2.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完善体制机制,改善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