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截流导流工作。疏浚范围内沿线有三个大的出水口,分别是骆驼湾污水处理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和截污暗涵溢流口,日排水量约为23万吨。做好截流导流工作是顺利完成疏浚工程的前提。
(四)完成疏浚任务。疏浚任务由牧野区、红旗区、卫滨区、凤泉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单位共同承担。
(五)完成治污和景观建设。治污和景观建设任务由指挥部承担。
四、责任分解和完成时限
总体时间安排是2010年元月底前完成河道疏浚工程,2010年4月底前完成牧野湖二期主体工程建设,2010年年底完成卫河市区段牧野桥上游治污和牧野湖二期之外的景观节点、绿化、亮化以及橡胶坝的建设。
(一)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完成河道断面测量、清淤土方工程量计算,提供河道清淤开挖设计断面图(市规划院、市政设计院负责配合提供包括牧野湖二期及主要景观节点水面扩宽开挖断面图以及土方量),11月15日前完成。
(二)由市规划局牵头,市规划院、市政设计院负责的景观工程规划方案11月30日完成;景观工程施工设计图12月10日前完成。
(三)由市林业局牵头,负责树木采伐手续的报批、协调。牧野区负责树木采伐,12月10日完成。
(四)由牧野区牵头,市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市拆迁办负责土地性质的界定、划拨、征(租)用,负责地面附着物补偿、建(构)筑物拆迁和工程所需土地的提供,12月10前完成。
(五)市建委牵头,负责开挖河段的筑坝截流、导流、建设管理临时泵站等,12月5日前完成。卫河上游治污工程2010年年底完成。
(六)军分区负责军用光缆的协调;市信息化办负责通讯电缆的协调;新乡供电公司负责提供临时用电和高压电缆的协调;市建委负责供水、燃气、热力管线、污水管道的移位和协调。12月10日前完成。
(七)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具体任务分别由牧野区、红旗区、卫滨区、凤泉区、开发区和新乡工业园区承担,2010年元月底前完成。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对清淤疏浚工程进行验收。
(八)指挥部负责牧野湖二期及沿线景观节点建设。其中,牧野湖二期工程在河道清淤疏浚按期完成的情况下,确保2010年4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其余景观节点及其配套工程2010年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