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市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安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深入挖掘上市资源,充实完善“西安市拟上市企业备选库”,每年选择10家有上市潜力的企业,特别是对我市五大主导产业中的优质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助企业制定完备的上市方案,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鼓励已上市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进行多种方式的再融资。帮助有困难的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恢复再融资功能。鼓励我市拟上市企业突破地域,寻找和利用“壳”资源借“壳”上市,拓宽资金引入西安的渠道。按照属地化原则,积极支持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我市的中央和省属大型企业的上市工作。
(七)积极推动债券融资。充分利用国家加快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机遇,推动西安企业加快债券发行进程。进一步完善“西安市拟发行债券企业备选库”,分期分批做好扶持培育工作,重点支持其通过剥离不良资产、注入优质资产做大资产规模,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协助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通过申报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增加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内大型市政、城建企业发行节能环保、城市建设企业债券。
(八)有效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依托西安产权交易中心作为天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OTC)会员单位的优势,积极开发产权交易品种,推动未上市公司股权集中托管与交易,促进各类产权合理有序流动。支持西安高新区进入国家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园区,搭建便捷的股权交易和融资平台。
(九)加快期货市场的培育和发展。顺应期货业发展的趋势,引导现有期货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发展壮大,进一步增强竞争实力。鼓励我市果汁、粮食和其它企业积极参与和利用国内期货市场进行价格发现、套期保值、规避风险。充分发挥期货业的牵动作用,带动仓储、运输、物流等行业加快发展。
(十)积极开展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按照国务院《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设立市级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通过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吸引国内外创业投资资金和优秀管理团队来我市开展创业投资业务,为我市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抓住国家即将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机遇,加快我市产业基金创设步伐,积极推动和运作西安阎良国家航空产业基金,为我市航空产业和支柱产业提供直接股权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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