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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十一)切实推动保险业发展。支持辖区内保险公司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配套的保险产品,重点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和责任保险等险种。积极支持西安高新区开展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工作,开发适合企业需要的科技保险新险种。建立与国内大型保险机构总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开展保险资金与重大项目的投资对接活动,引导保险资金支持我市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增加建设资金来源。
  四、加强投融资体制建设
  (十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市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促进我市城市资源、资产、资金、资本的有序转化和效益最大化。建立“政府主导、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新型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实现多元化投融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的发展战略。根据“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吸引更多的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入我市城市建设领域。积极学习和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资源,改革创新符合我市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体制。
  (十三)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通过政府注资、划拨资产、增值收益返还等增信方式,推动市级投融资平台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现金流建设和信用建设。鼓励市级投融资平台开展多渠道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不断增强资金实力和创新融资能力。支持市级有关部门通过整合各类分散的政府资源,组建新的政府性投资集团,形成规模优势,发挥市级融资平台对产业引导、项目带动和社会资金引导的作用。充分发挥区县融资平台的作用,支持区县政府采取有效方式提高平台的信用规模和等级,增强市场化、多元化融资能力。区县政府在安排项目融资时,应通盘考虑和设计还款资金的来源,力求合理负债,实现发展需求和自身财力的有效匹配,促进区县融资工作可持续发展。市金融办要加快推动区县金融合作试点工作,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有序推广。
  五、实施西部重要金融中心战略
  (十四)加快推动西部重要金融中心建设。依托西安的区位优势,通过政府主导推动,加快金融机构聚集,为西部重要金融中心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根据西安金融机构分布和聚集的现状,推动已具雏形的高新区金融创新试验区、中心城区金融机构聚集区和浐灞金融商务区共同形成定位合理、各具特色、有机补充、互为依托的西部重要金融中心格局。
  (十五)加快编制西安金融业发展规划。市金融办牵头研究编制西安金融业发展中期规划,进一步明确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方向和战略定位,并将其纳入《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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