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连江凤城加油站等7个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闽经贸市场〔2009〕607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连江凤城加油站等7个项目单位:
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原址(改)扩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连江凤城加油站、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龙岩上杭蛟洋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市盛建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市鑫丰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福鼎前岐加油站;新建武夷山市上梅加油站;新设配送企业永定县永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