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开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163号)
福建开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及《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6]120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公司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企业名称:福建开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6K、6L;
三、法定代表人:卢俊,身份证号码350105197207200018;
四、注册资本:100万元;
五、经营范围:二手车鉴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