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工作的补充通知
(闽经贸函发展〔2009〕520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进一步做好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工作,提高投洽会“闽台产业对接洽谈区”项目对接洽谈的实效性,根据8月20日黄小晶省长在第十三届投洽会现场办公会上的重要讲话及福建省代表团组委会的最新工作部署,现下发第二、三批参会客商名单(见附件),并将组织参加投洽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参会对接的境外客商情况,加快落实确定省内专业园区及有关企业参会对接人员,福州、莆田、泉州、漳州、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组织10人(不含本单位人员,下同),其他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组织5人到会参加对接洽谈。省有关行业协会根据今年两岸行业协会对接洽谈会后续工作安排情况及本次参会客商名单,组织有对接需求的企业参会。请在8月28日前将参会对接的专业园区及企业人员名单报送我委,需要代为安排住宿的请予注明。
二、请根据本地区产业集群、产业链发展情况,制定参会对接洽谈方案。参会的专业园区要做好招商项目及园区投资环境的推介准备,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及省有关行业协会应做好会前预对接工作,争取投洽会上谈成一批合作意向、签约一批对接项目,预计可在会上谈成意向或签约项目,有关可能会上达成意向或签约项目相关情况请于9月3日前报送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