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经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经贸〔2006〕105号)
各镇(街道)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东莞市经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迳向我局反映。
  联 系 人:祁正纲、邓建鹏
  联系电话:22220931、22222384
  二OO六年六月十六日
东莞市经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06〕11号)的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意义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当前我市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结构调整、城市升级的重要历史关口,这一阶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较为严重。治理商业贿赂是我市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维护公平竞争、构建和谐东莞的必然要求,是树立我市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场化程度、经济体制活力、经济国际化程度,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的客观需要,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我市牢牢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协调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组织架构
  为保证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市经贸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如下:
  组 长:陈桂明(局长)
  副组长:叶葆华(副局长)
  张炳林(纪检组组长)
  成 员:刘锦棠(贸易流通科科长)
  刘广林(市场管理科科长)
  钱炽希(纪检组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祁正纲(贸易流通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