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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亚太批发市场大会暨第三届中国(福州)国际农产品贸易对接会的通知

  (四)参展要求
  1、展出时间:2009年11月12-15日,每日8:30-17:30,中午不闭馆,节假日不休息。
  2、各企业的参展参会证件,由各市统一向福建经贸会展公司领取,每个标准展位不超过3个名额。各参展企业一律凭证入场参展和交易,不得随意转借证件,如有丢失不再补发。
  3、严禁转卖展位,违者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收回展位。
  4、请各参展单位认真填写《成交统计表》,并于每日15:00前报福建经贸会展公司。
  (五)撤展要求
  11月15日16:00起开始撤展。各参展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撤展。11月18日15:00组委会现场办公室开始办理出门证。
  (六)参展食宿安排
  福建经贸会展公司将代办各企业参展参会人员在大会接待宾馆住宿。因大会期间住宿紧张,请各设区市于9月20日前将需订住宿(标准间数)报福建经贸会展公司。住宿具体地点及费用另行通知。
  (七)大会宣传
  大会组委会编印会刊《第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贸易对接会项目总汇》,需在会刊中增设彩页宣传、福建馆视频宣传以及礼袋广告的企业,请与福建经贸会展公司联系。
  (八)费用结算
  参展参会单位要求代办住宿或宣传的请将费用汇入以下账号。
  收款单位:福建经贸会展有限公司
  账  号:117010100100016968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附件2:
  “亚太农贸会”参展报名表

  单位中文名称                       
  单位英文名称                       
  通讯地址                         
  参展产品                         
  企业类别(请在括号内打“√”):
  工业生产企业( )、农产品生产基地( )、商业企业( )、其他企业( )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                  
  1、我公司申请如下展位
  (1)标准展位:9㎡(3m×3m)(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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