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展要求
1、展出时间:2009年11月12-15日,每日8:30-17:30,中午不闭馆,节假日不休息。
2、各企业的参展参会证件,由各市统一向福建经贸会展公司领取,每个标准展位不超过3个名额。各参展企业一律凭证入场参展和交易,不得随意转借证件,如有丢失不再补发。
3、严禁转卖展位,违者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收回展位。
4、请各参展单位认真填写《成交统计表》,并于每日15:00前报福建经贸会展公司。
(五)撤展要求
11月15日16:00起开始撤展。各参展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撤展。11月18日15:00组委会现场办公室开始办理出门证。
(六)参展食宿安排
福建经贸会展公司将代办各企业参展参会人员在大会接待宾馆住宿。因大会期间住宿紧张,请各设区市于9月20日前将需订住宿(标准间数)报福建经贸会展公司。住宿具体地点及费用另行通知。
(七)大会宣传
大会组委会编印会刊《第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贸易对接会项目总汇》,需在会刊中增设彩页宣传、福建馆视频宣传以及礼袋广告的企业,请与福建经贸会展公司联系。
(八)费用结算
参展参会单位要求代办住宿或宣传的请将费用汇入以下账号。
收款单位:福建经贸会展有限公司
账 号:117010100100016968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附件2:
“亚太农贸会”参展报名表
单位中文名称
单位英文名称
通讯地址
参展产品
企业类别(请在括号内打“√”):
工业生产企业( )、农产品生产基地( )、商业企业( )、其他企业( )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
1、我公司申请如下展位
(1)标准展位:9㎡(3m×3m)(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