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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召开全省流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召开全省流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闽经贸商业〔2009〕497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商贸办)、财政局,省供销社:
  经省政府同意,定于2009年7月30日上午召开全省流通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09年7月29日下午报到,30日上午开会,会期半天。
  会议报到及住宿地点:省经贸会展中心酒店(福州市五四北路260号),宾馆总机:0591-87844337。
  开会地点:福建会堂五楼省直厅。
  二、会议内容
  传达全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工作会议、全国商务信用工作会议、全国财政有关家电下乡会议的精神,分析我省上半年商贸流通运行情况和面临形势,研究下半年商贸流通和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及对策措施。
  三、会议议程
  (一)省经贸委传达商务部7月14-15日召开的全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工作会议和6月12-13日召开的全国商务信用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上半年全省内贸流通工作情况,并提出下半年工作意见。
  (二)省财政厅传达全国会议精神和我省的贯彻意见。
  (三)各设区市政府副市长作交流发言(每人15分钟),主要是本市有特色的流通重点工作的经验做法。
  (四)叶双瑜副省长讲话。
  四、参会对象
  (一)各设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二)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商贸办)、财政局负责人;
  (三)省财政厅、省供销社负责人及有关处室负责人;
  (四)省经贸委负责人及商业处、市场处、中小企业处、企业处、综合处、轻纺办、法规处、整规办及省屠宰管理中心负责人;
  (五)邀请省政府办公厅、商务部驻福州特派员办事处、福建日报社、福建电视台派员参加。
  五、会议材料
  各设区市交流发言材料,请打印70份于报到时交会议秘书组。
  六、其它事项
  (一)每个设区市限带车辆3部;
  (二)福州市区的代表不安排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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