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码头扩能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项目名称: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码头扩能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决定说明: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亿元,资金来源中国有资金投资占主体,根据《福建省招投标条例》和《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