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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组织指导对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和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县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管理市属已成水利工程和灌区;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村镇供水水源管理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治理以及水土流失预防、监测和监督执法工作。
  (十)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城乡防洪、除涝、抗旱减灾及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渔业管理,监督水产品质量;负责水产养殖的规划、建设和科技推广;负责渔业资源及渔业环境的保护和重点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十二)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计划科技处(市移民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市水利、水电、渔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主要河流的综合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全市涉水项目的计划立项及实施监督;负责市级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水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综合统计工作;组织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及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四)水政水资源管理处(市水政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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