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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七)社会发展处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提出全市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提出人口机械增长控制计划和流动人口管理方案,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负责监督检查迁入城六区人口的审批情况和流动人口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外地成建制迁入城六区人员迁入手续办理工作。
  (十八)财金贸易处
  研究全市财政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全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牵头推进全市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监测分析全市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九)市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
  统一建设管理由市政府投资兴建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负责项目立项文件的编制报批和方案论证;负责办理项目的各项法定建设手续;负责组织项目工程和重要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协调施工现场以外配套项目的实施;负责组织项目工程建设,组织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并负责实施进度监督;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负责申报项目投资资金计划,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办理资金的划拨,编报年度和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办理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和固定资产移交;负责工程档案及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归档。
  (二十)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区县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一)市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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