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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西安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负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拟订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归集、划拨及管理工作;负责城中村、棚户区有关项目资金的成本核定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统计工作。
  (四)城中村工作处
  负责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初审和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指导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落实城中村改造涉及的社区建设、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户籍转变、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的督查考评工作。
  (五)棚户区工作处
  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组织棚户区改造建筑设计方案的论证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及安置楼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中有关业务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的督查考评工作。
  (六)建设房产管理处
  负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建费用的交纳审核工作;负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图审查管理;负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档案的管理、移交工作;负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及建设监理备案管理工作,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方案审核管理,核发《拆迁许可证》;负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商品房预售审查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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