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召开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会议的通知
(甘教基〔2009〕44号)
各市(州)教育局:
经各市(州)教育局推荐上报,2009年5月,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确定省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的通知》(甘教基〔2009〕25号),确定了兰州一中等50所普通高中为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为了推动样本校工作的开展,教育厅决定召开甘肃省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会议。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研究讨论《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方案(讨论稿)》。
(二)组织“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重点研究项目”培训。
(三)进行样本校校长赴天津市、江苏省、深圳市挂职学习的动员和培训。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09年9月3日报到,9月4日开会一天,9月5日对挂职校长进行动员和培训。
(二)地点:八一宾馆(兰州市定西路103号),报到地点:八一宾馆迎宾楼一楼大厅。
三、参会人员
各市(州)教育局样本校工作联系人各1人。
各样本校校长、副校长各一人(含赴天津市、江苏省、深圳市挂职学习的校长),共2人。
四、会议费用
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由省教育厅承担,各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其他事项
赴天津市和江苏省挂职学习的校长,将于9月5日上午会议结束后由教育厅统一组织赶赴挂职学校。赴深圳市挂职学习校长的出发时间另行安排。
请各市(州)教育局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并通知有关校长做好挂职学习的准备,8月28日前将参会人员的基本信息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基教处。
联 系 人:范多宝 施多恒
联系电话:0931-8721210,0931-8414669
传 真: 0931-8414669
电子邮箱:lzfdb@163.com
附件:1.全省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会议回执(样表)
2.甘肃省新课程实验样本校校长赴江苏、天津、深圳等省市挂职学习方案
3.赴江苏等省市挂职学习样本校校长名单及相关对口学校信息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全省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会议回执(样表)
市(州)教育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