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习宣传其他与农民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农民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其熟悉了解进城务工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享有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以及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知识,增强其学法守法意识,努力营造尊重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四、职责分工
(一)党委宣传部门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二)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动员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组织,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关于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和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平台作用,抓住农民工节日返乡、节后返城等时机,做好农民工培训、教育,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学法用法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督促和指导。
(三)民政部门要通过“村(居)务公开”示范建设等工作,指导、推动村(居)社区开展好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各村(居)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基层骨干作用,加大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公安部门要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为农民工办理暂住证、户口迁移等服务事项和社会治安管理过程中,推动农民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业部门要在“春风行动”、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培训等促进农民工就业培训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注重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的同时,培养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把做好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