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的意见
(甘司办发〔2009〕143号)
各市、州司法局,省监狱局,省劳教局:
法制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保障性工作,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
监狱法》、《
禁毒法》、《
公证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
律师法》的修订完善,司法行政法律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司法行政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狱劳教的法制化建设进程加快,市州以及县区司法局也被赋予更多的行政管理权限和行政处罚职能,面临更加繁重的工作任务,迫切需要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素质。为此,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求实、创新、团结、提高”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司法行政的中心工作,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基础,以健全司法行政政策法规体系为重点,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创新执法监督机制为手段,以加强执法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为保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制化建设进程。力争用五年的时间,使全系统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相对完善,行政审批事项阳光透明,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