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设立广州市逸展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386号)
胡卓均、吴洁韵、黄剑鸿:
你们提交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广州市逸展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核准广州市逸展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胡卓均出资25万元(占比50%),吴洁韵出资15万元(占比30%),黄剑鸿出资10万元(占比20%)。
三、核准广州市逸展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核准广州市逸展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六路238号越秀新都会1607房。
五、核准广州市逸展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六、核准吴惠谊的广州市逸展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核准林惠如的广州市逸展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应于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持此批复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