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行政复议集中了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几个方面的内容,核心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把大量行政争议及时化解在基层,有利于及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扩大行政管理相对人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实现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对政府活动的监督权,有利于引导行政机关为民谋利、防止和纠正与民争利,保证来自人民群众的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只有这样,党和政府才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才能够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方式。和谐社会是矛盾不断得到依法及时解决的动态稳定的社会。市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作为依法行政的基层行政主体,承担着大量行政法规的实施任务,最容易引发行政争议和各种矛盾。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高度重视和加强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是及时化解突出矛盾、减少因行政争议引发的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的基本手段。
(三)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是推进市县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行政复议是强化政府内部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障和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经常性地监督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各级政府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利于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断树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及时发现行政管理方面的普遍性问题,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营造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基础和社会氛围。
二、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是本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政府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责任制中,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水平。
(一)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通过积极受理、告知、解答、督促受理、责令受理、处理好复议与信访的关系等多种措施,保证行政复议渠道畅通。要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疏通进口,敞开大门,积极主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者借口把合法的复议申请拒之门外。对于确实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也要认真作出解释,告知解决问题的途径,绝不允许简单一推了之。要加大对行政复议权利告知、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的监督力度,对无正当理由不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权利的,要按照违反法定程序予以处理;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经有权督促机关责令受理,责令后仍不受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