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神宜公路兴山峡口镇建筑立面改造。主要工作任务为在兴山峡口镇进行临道路建筑立面改造。
以上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为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请各相关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迅速选定项目建设地点,特别是10个景观段每10KM选一个特色民居群落改造点,需要明确项目建设地点的公路桩号、位置、村名等基本情况。
上述项目在做好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可以一并编制)的基础上,还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责任人、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等内容。项目实施方案(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于12月20日前报我厅初审,争取明年底竣工。
二、近期工作重点
按照省政府要求,今年底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生态景观工程建设必须迅速启动并初见成效。为此,确定了近期工作重点:
1、沿线十个景观段各选一个村庄进行特色民居改造示范项目建设,运用当地建筑符号,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目前,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初步选择了黄陂区祁家湾街办车站村、随县均川镇松树垭村、襄阳区张湾镇张湾村、丹江口市武当山镇元和观村、房县土城镇塘梗村、神农架林区木鱼镇三堆河村、兴山县水月寺镇杉树坪村、夷陵区鸦雀岭镇赵家湾村、沙市区观音垱镇丫角村、仙桃市沙嘴街办叶家河村等10个村作为特色民居改造示范点,请上述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11月30日前就建筑景观设计与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衔接,如对初选示范点有调整意见,可实地踏勘后抓紧调整。民居改造示范点委托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规划设计及施工设计,已有初步设计或需要重新设计建筑景观的,均由我厅组织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设计单位进行审查,请各地抓紧商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有关设计工作,设计费用由项目所在地承担,我厅对设计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以上10个示范点项目设计12月10日前将设计文件报我厅审查,明年6月30日前必须竣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每个特色民居改造点补助改造资金10万元。
2、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生态景观工程建设10个景观标段中,已选定的宜兴公路夷陵区段、武神公路房县区段两个特色民居群落示范路段,由各县(市、区)负责做好民居改造相关设计工作并组织实施,力争明年6月30日完成示范区段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