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09年6月~7月)
为加强对宁夏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的指导,成立宁夏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翰辉
副组长:朱泽潘、亓新政、毋金叶
成 员:任新远、郎中伟、霍世球、唐继国、吴刚、张运旭、吴建军、史宪巍、邵永平、艾新春、刘功澜、白复义、陈玉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宁夏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办事部门设在宁夏保监局法制处,倪金乾任办公室主任,工作联系人:任卓然。
各单位要按照保监会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打击“三假”的具体工作方案,成立打击“三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打击“三假”工作机制,明确在打击保险“三假”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细化落实责任的打假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联络员,公布打假举报电话。
(二)排查、打击阶段(2009年8月~11月)
8月底前,各保险公司要在本公司网站披露所属的分支机构的主要信息,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各单位公布的信息如有变化要及时更新。
9月底前,各保险公司要完成本公司分支机构、兼业代理机构合法性,以及单证管理、印章管理、赔案真实性的自查工作,自查工作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宁夏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夏保险行业协会要协助保监局开展打假工作。
10月底前,宁夏保监局要对各单位报送的自查工作报告进行评估,对自查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根据自查情况有针对性的选取相关公司进行专项检查。
11月底前,宁夏保监局要与公安、工商部门就打击“三假”工作召开座谈会,沟通信息、通报情况,探索建立行政与刑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以及执法信息通报制度,形成日常监管信息的相互通报和查询工作机制。
宁夏保监局在2009年现场检查和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抽查中要有针对性的加入打击“三假”的工作内容,同时在日常监管、信访投诉中注意发掘相关线索,排摸我区保险市场“三假”情况,对已掌握的线索,要立即组织检查力量,启动调查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实地调查,一经查实,要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按照《宁夏保监局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实施办法》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并积极配合其他执法部门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