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城中村及生活区改用集中供水。2009年9月30日前关闭冶金生活区2眼自备井;2009年11月1日前关闭桥东区五里铺、碾子头、淮家屯、南瓦窑、孔村等5村7眼自备井;2010年11月1日前关闭桥东区三义庙、北郭庄、母家场、拐角村、辛庄和桥西区后炉子、百虎、张家营、张东、苗王庄、南大汪、北大郭等12村17眼自备井;2009年8月30日前关闭市二中新校区、邢台技校2眼自备井。
第四类市区取水户改用集中供水。2009年11月30日前关闭方圆集团、蓝鸟家俱有限公司、邢台电缆厂、火车站供电段、地质十一队等51家单位55眼自备井;2010年11月30日前关闭邢台物产机电公司、牛奶公司、建新游泳池等24家单位27眼自备井;其它没有关闭的自备井,随着供水管网的延伸,将逐步予以关停。
第五类关停应急备用水源井。依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自备井关停与地下水限采工作的通知》(冀政〔2005〕59号),建立的26眼应急备用水源井在条件具备时逐步关停。
另外,在关闭的过程中,市水务局和水业集团要注意通过组织排查、群众举报等方法发现隐匿偷采的自备井,坚决予以打击关闭。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8月25日-8月31日)。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在有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关闭自备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依法用水观念。三是召开动员大会,并对参与关闭自备井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组织关闭阶段(2009年9月1日-2010年11月30日)。具体办法为:
1.对自备井单位实行先通水后关井。市水业集团负责自备井单位与公共供水管网连接工程的勘察、设计、预算、组织施工及各项服务工作,做到供一处关一处,确保不间断供水。
2.实行统一关闭的办法。对应关闭的自备井,由市水务局限期吊销应关停自备井单位的《取水许可证》,下发关停通知书。
3.关停自备井过程中,要根据自备井井况,采取“封存和封停”两种不同处理方法。对于水质好、出水正常、井况良好,发挥其水资源储备、应急功能。对水质差、井况较差的自备井,采取拆除水泵及设施、回填方法处理。
4.凡按规定期限完成自备井关停任务的单位,由水业集团给予优惠政策,正常接用市政道路公共供水管网的设计、工程等费用全部免收,内部供水管道改造及施工技术上有困难的,无偿提供技术支持;未按规定限期完成关停任务的单位,由市水务局下达限期关停通知书,依法吊销其自备井《取水许可证》,按非法取水处理,实行强制关停;对拒不执行关停通知,无理取闹,阻碍关停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三)总结阶段(2010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关闭自备井工作认真总结,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转入正常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