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
(邢政办函〔2009〕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2009〕14号),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循“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取缔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深刻认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建立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长效监管机制,彻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整治重点
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重点突破口“五个重点”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重点区域是: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区、校园周边、车站、集贸(专业)市场、旅游景区等无证无照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重点对象是:屡查屡犯的无证无照经营户。重点行业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涉及公共安全的网吧、娱乐场所等;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行业、涉及安全生产的高危行业、易被犯罪分子利用的行业。重点问题是:以罚代管的违法行为。重点突破口是: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工作机构
市政府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副秘书长祖英华同志为召集人,市工商局副局长张宏印为常务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成员单位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卫生、人事、劳动、民政、房管、城市建设、工业发展运行、商务、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文化、新闻出版、知识产权、广播电视、农业、畜牧、烟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银监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组成人员;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