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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任务的通知


  (一)依法严格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娱乐场所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管理。

  (二)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对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治疗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

  (三)与公安、文化部门共同履行对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取缔擅自经营娱乐场所的行为。

  (四)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和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二十、市广播电视局

  (一)协调驻马店人民广播电台、驻马店电视台宣传报道禁毒工作。

  (二)支持、鼓励发行和放映反映禁毒题材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

  二十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严格监督、指导第二类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工作。

  (二)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许可和备案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会同公安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情况的清理整顿,依法加强对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二十二、市林业局

  (一)把禁种和铲除毒品原植物作为林业系统一项重要工作,与天然林保护管理、退耕还林和巡山护林等工作统筹安排部署。

  (二)指导县(区)林业部门配合地方政府,适时组织力量深入林区开展踏查和铲毒工作。

  (三)做好林区农民和林区职工禁毒宣传教育。

  二十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一)协助有关部门起草我市禁毒领域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我市的禁毒普法教育工作以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四、市邮政管理局

  (一)加强邮路禁毒工作领导,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邮政业从业人员识毒、辨毒、拒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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