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负责治安管理。
4.7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辖区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超出事发地区政府处置能力时,县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辖区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协调有关县区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和政府有关部门。
4.9 信息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较大事故相关信息,并负责对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的协调和指导。
4.10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二次爆炸、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报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县区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保险
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受灾单位保险理赔工作。
5.3 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按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执行。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区政府,同时报送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市政府应急指挥部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部门。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