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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在市区中小学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努力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自然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二)主要任务。从2009年7月份开始,利用3年的时间对

  我市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三、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一)实施范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市区城镇和农

  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

  (二)工作步骤。

  1.全面普查中小学校舍情况。由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市建设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对市区的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普查,摸清危房底数,掌握总体情况,并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向省级有关部门上报工作情况。

  (1)开展校舍排查工作。2009年7月30日前,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中小学校舍进行逐栋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校舍选址安全排查、校舍建筑安全排查两部分。根据排查结果,提出是否需要迁移避险、是否需要鉴定和专门的处置意见。

  (2)开展校舍鉴定工作。2009年8月31日前,由市建设局委托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对需要鉴定的校舍逐栋进行鉴定,确定校舍是否需要加固或拆除重建。

  (3)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2009年9月30日前,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并将有关信息录入校舍安全管理系统后,上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中小学校舍改造计划。2009年9月30日前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我市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场址周边地质、交通、环境、消防等主要条件进行科学测评,建设项目应选在交通方便、环境适宜、地势较高、场地干燥、地质条件较好的平坦地段,必须避开地震断裂地带、低洼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不宜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3.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根据实施方案和分年度维修加固规划,有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按国家要求,2009年完成三年规划总量的30%,2010年完成60%,2011年完成10%。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在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每项工程完工后,由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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