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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级集体林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实际督查指导,确保集体林权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实施方案。在深入细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林情、县情、民情,科学制定县(市)区、乡(镇)、村三级集体林权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并加大实施方案执行落实力度,确保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按程序操作。
  (三)周密安排部署。各地要按照集体林权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把改革质量放在首位,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加强指导规范和检查监督,掌握工作动态,切实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要坚持边改革、边总结,以好的经验促进改革。
  (四)建立专门队伍。县(市)区、乡(镇)要确定专门人员参与指导和服务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对外业勘界、内业登记发证等工作,相关部门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服务。要按照政策引导、部门服务、县乡组织、村组操作的要求,推选村民代表参与集体林权改革勘界确权,在县(市)区、乡(镇)领导和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开展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方针、政策、有关要求和成功经验,通过宣传引导,使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真正理解、支持、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
黑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赵洪生  市委副书记
  贯昌福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傅广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
  房敏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德福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吴景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农业开发办主任
  李春海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树林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杜久武  市法制办副主任
  苏振平  市物价局局长
  夏重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程德江  市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程德江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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