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级集体林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实际督查指导,确保集体林权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实施方案。在深入细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林情、县情、民情,科学制定县(市)区、乡(镇)、村三级集体林权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并加大实施方案执行落实力度,确保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按程序操作。
(三)周密安排部署。各地要按照集体林权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把改革质量放在首位,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加强指导规范和检查监督,掌握工作动态,切实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要坚持边改革、边总结,以好的经验促进改革。
(四)建立专门队伍。县(市)区、乡(镇)要确定专门人员参与指导和服务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对外业勘界、内业登记发证等工作,相关部门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服务。要按照政策引导、部门服务、县乡组织、村组操作的要求,推选村民代表参与集体林权改革勘界确权,在县(市)区、乡(镇)领导和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开展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方针、政策、有关要求和成功经验,通过宣传引导,使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真正理解、支持、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
黑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赵洪生 市委副书记
贯昌福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傅广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
房敏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德福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吴景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农业开发办主任
李春海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树林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杜久武 市法制办副主任
苏振平 市物价局局长
夏重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程德江 市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程德江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