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业。全面提高道路运输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建立客、货运输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到2011年,全市公路长途班车客运发车正点率达到80%以上,铁路客运正点率达到80%以上,民航航班正点率达到70%以上。
--电信业。建立、完善电信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体系,电信计时收费等热点计量问题实现有效监督,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用户投诉处理及时率达到99%。
--金融保险业。推行金融、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化,服务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顾客满意度较“十五”末提高十个百分点。
(四)环境质量目标。
到2011年,全市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城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标,工业污水、粉尘、烟尘、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分别削减14%和13%,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40%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态良好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治理。
--空气质量。北安市、嫩江县、孙吴县、逊克县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30天,爱辉区、五大连池市、五大连池风景区超过340天。
--水质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除矿化度指标外)达到国家饮用水源水质标准,城市生态景观水域水质达到国家相应水质标准,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具有农业灌溉功能的河流,水质达到农业灌溉水质标准。
--土壤质量。全面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农药。禁止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侵害农田,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质量兴市(县、区)活动。
各地要以质量振兴为己任,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县、区)活动,要把“质量兴市(县、区)”与落实国家、省、市对质量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与实施名牌战略以及打假治劣责任结合起来,推进质量振兴事业全面、协调和健康发展。要按照政府组织、规划先行、重点领导原则,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制定质量振兴规划,分类抓好中心城市、工业强县、农牧业大县质量兴市(县、区)活动,通过重点地区的率先突破带动全市质量振兴。
(二)开展质量兴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