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朝阳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1、评选范围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体育爱好者、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裁判员资格证书者。
  2、评选条件
  (1)热爱体育事业、思想进步、有奉献精神;(2)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裁判水平高,业务强,在本项目裁判工作中能独当一面,成绩显著;(3)为提高我市裁判水平作出较大贡献。
  四、名额分配
  全市共评选先进单位60个,先进个人130人,其中先进工作者100人,优秀教练员15人,优秀裁判员15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县(市)区的评选名额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推荐评选上报;市直评选名额由市体育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推荐评选上报。
  (二)在推荐评选中要按以下比例进行综合评选推荐:青少年体育20%,社区体育25%,职工体育15%,农村体育25%,社会体育组织(社会团体、项目协会,健身俱乐部等)10%,其他5%。同时在推荐先进个人时,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残疾人和妇女代表。
  (三)各评选推荐责任单位须按要求组织好评选材料的填写工作,并加盖公章,于2009年9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报市体育局。评选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上报者不予评选。凡上报的评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附件1:朝阳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分配表
  附件2:朝阳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3:朝阳市体育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4:朝阳市优秀教练员申报表
  附件5:朝阳市优秀裁判员申报表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朝阳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先进工

作者

优秀教

练员

优秀裁

判员

北票市

8

12

3

2

凌源市

6

10

2

1

朝阳县

5

7

1

建平县

7

12

2

2

喀左县

6

10

2

1

双塔区

4

8

1

2

龙城区

4

4

1

开发区

2

2

市 直

18

35

5

5

60

100

15

15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