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政府资助水平,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之间的衔接。
9.切实提高保障能力和待遇标准。对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行调整,降低参保职工住院治疗的个人负担比例。在癌症等大病种,肝炎、结核病等传染病种,心血管介入治疗等疑难杂症病种上降低个人负担,调整后的参保职工住院治疗(包括定点医院、转外、门诊慢性病及治疗型家庭病床等各类住院治疗)的个人负担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医保在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开展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使参保人员享受到门诊大病和慢性病门诊补助。同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70周岁以上老人、建立家庭病床等群体降低门槛费,起付标准下调;新增慢性病病种30种,同时提高部分慢性病的补助标准;增加单病种结算种类。对患大病、重病患者个人负担较重的,给予60%补助。取消药品目录中部分用药适应症限制。制定农民工参保政策及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农民工参保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
(二)年底前实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100%纳入省级集中采购。
(三)年底前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贯彻执行国家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1.制定并实施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建设2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4个中心乡镇卫生院、8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贯彻执行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
(二)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1.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拔具有中专(中专同等学历)或医学大专学历的医生74人接受成人医学专科或本科学历教育;培训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335人,培训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4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