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园区内的座椅、商亭、电话亭、照明设施、游乐设施等整洁卫生无破损;
6.广场、绿地内无胡喷乱画,园区内无流动商贩。
(五)施工工地管理
1.临街施工占道应采用封闭围档,高度不得小于1.8m,围档必须使用硬质材料,符合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要求,有公示标志,设置便民通道和警示装置;
2.各种管线铺设后道路恢复平整,无遗物;各种管线修理井盖及盖板应保持平坦、畅通自来水管道开挖维护后应及时恢复,保持路面平整,无坑槽。
(六)道路保洁管理
1.清扫保洁制度健全、定人定岗、落实到人,实行“两清扫、两收集、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达100%。对道路每天进行“两次清扫、摇铃收集垃圾两次、全天候保洁”。根据季节变化,全天清扫保洁时间为早上4:00-7:00进行第一次排扫、清运完毕,7:00-2:00进行上午的清扫保洁;7:00-9:00点进行第一次摇铃收集垃圾;12:00-14:00进行第二次道路排扫、清运完毕,14:00-18:00进行下午的清扫保洁;18:00-22:00(春冬季节)、24:00(夏秋季节)进行晚间保洁和第二次摇铃收集垃圾。
2.道路无扬尘、积土,道牙无明显污渍;
3.快慢车道每1000平方米果皮、纸屑、塑膜每项不得多于4片,烟蒂不得多于4个,痰迹不得多于4处,人行道每1000平方米果皮、纸屑、塑膜每项不得多于6片,烟蒂不得多于6个,痰迹不得多于6处;
4.无焚烧垃圾、树叶、杂物现象。
(七)市容市貌管理
1.无占道经营:无乱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无流动商贩沿街叫卖,无小修理小加工占道作业,无占道洗车。
2.无胡喷乱画:建筑物、墙体立面无胡喷、乱贴小广告,沿街门店橱窗玻璃、立面无乱贴宣传画,沿街单位门店卷闸门上无乱贴小广告,胡喷乱画清理后无明显痕迹。
3.无乱堆乱弃:道路两侧门店前无摆放拖把、小煤炉、脸盆架等杂物,道路两侧无建筑垃圾堆放;临街房屋的窗台、阳台、平台外走廊无超过护栏高度堆放物品;主干道便民座椅、开放式办公区小景点及其周围5米范围内无乱丢乱弃现象;道路两侧五小门店无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丢杂物现象。
4.无乱搭乱建:无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建筑物整体景观基本完好、整洁,外装修无脱落;道路两侧无残墙断壁,临街设置遮阳篷帐,应整齐、清洁、美观,不妨碍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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