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参加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9]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参加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八月四日
许昌市参加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为了进一步实施对外开放主战略,积极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大力推进豫浙两省间的经济技术合作,省政府定于8月1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之江饭店(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号)举办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123号)精神,我市决定组团参会,为做好洽谈会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合作、交流、发展、共赢”为主题,以优势产业推介、合作项目对接、签约为主要内容,促成一批与浙江省企业的合作项目,为许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许昌市成立参会代表团,市政府领导任团长。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魏金河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活动日程安排
8月11日。参会代表报到;下午17:00,召开许昌市代表团预备会,地点另行通知。
8月12日。上午9时30分-10时30分,我市代表团主要领导参加省领导会见出席洽谈会的重要嘉宾及团组;上午10时30分-11时30分,举行洽谈会暨签约仪式;上午11时30分-中午12时,与客商交流洽谈对接;中午12时-下午1时,我市代表团主要领导参加省政府举行招待午宴。
8月13日。我市代表团参观考察杭州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拜访企业。
四、参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