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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机制的通知

  县(区)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职责参照市里确定,除了组织办理本级审批事项外,还要及时上报本级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和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

  三、联审联批程序

  联审联批按照“办公室集中汇总,分送有关部门限期办理,联席会议督促推进”的模式运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市联审联批办公室按照四类项目的开工节点,逐月汇总开工项目名单,分送市有关部门和县(区)办理有关审批事项。

  (二)县(区)联审联批办公室及时将需要本级办理的项目按照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分类,分送本级有关部门限期审批办理,并负责督办和汇总办理情况。各有关审批部门要主动与项目单位联系,帮助指导项目单位备齐审批材料,及时予以审批或上报。

  (三)县(区)联审联批办公室对属于上级审批的项目,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备齐项目审批材料和要件,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或转报,原则上每10天汇总一次,并派专人集中报送市联审联批办公室。

  (四)市联审联批办公室按照项目审批事项,对市有关部门和县(区)进行督办,限时办结。对需要国家、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市有关部门要限期上报,并派专人对口衔接,驻省驻京坐催。

  (五)市联审联批办公室及时汇总全市项目开工情况、审批进展情况以及需要市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六)市联席会议定期听取市联审联批办公室和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规划等部门关于项目开工情况及审批办理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重大问题。
  (七)市联审联批办公室及时将项目开工情况、审批办理情况向全市通报,并负责对联席会议确定的审批项目进行督办。

  四、实行审批督办和反馈制度

  (一)市联审联批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共同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符合联审联批要求的项目,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不推不拖,高效率、快节奏,随到随办。对不按联审联批制度要求,工作扯皮推诿,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市、县(区)联审联批办公室要建立项目审批督办制度和审批进度反馈制度。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对分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及时汇总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并向联席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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