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制定分级诊疗标准,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市卫生局负责)
(二)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主要工作目标是:
1.制定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并启动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2.招募150名自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统一进行3年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市人事局、卫生局负责)
3.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150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200人次、村卫生室服务人员2000人次。(市卫生局负责)
4.市、县区医院对口帮扶辖区内3所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制定具体帮扶方案。(市卫生局负责)
(三)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是:
完善政府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并与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衔接一致。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同步实施)。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补助方式。(市财政局、人事局、卫生局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重点抓好涉及面广、影响全民健康水平的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主要工作目标是:
(一)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完成30%的人群建档工作,0-6岁儿童预防接种覆盖率达到85%以上,0-3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0%,孕产妇和老年人保健管理率分别达到80%和5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30%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60%以上。(市卫生局负责)
(二)做好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工作,2009年补种5.94万人。(市卫生局负责)
(三)启动单县作为试点县的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完成1.4万人宫颈癌检查,对100303名农村妇女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补服叶酸和95246名农村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市卫生局负责)
(四)为15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或减费开展复明手术。(市卫生局、残联负责)
(五)结合农村沼气“一池三改”项目,支持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8260座。(市农业局、卫生局负责)
(六)做好农村60份水样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市卫生局、农业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