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新固原汽车站启用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发〔2009〕139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新固原汽车站建设,是市政府2009年向全社会承诺要办的30件实事之一。该项目自2008年10月开工建设以来,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宁夏天豹固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加强组织协调、科学安排,一期工程于2009年11月底全面竣工,已具备试运营条件。为了平稳有序完成老车站关闭,顺利启用固原汽车新站,确保客运市场秩序稳定,维护旅客合法利益,现就做好新车站启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客运站启用的时间
2009年12月16日
二、工作内容
汽车客运站是城市交通枢纽、服务窗口,对城市的治安、形象和环境有着重要影响。要以新汽车站启用为契机,采取综合措施整治城市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打下扎实基础并形成长效机制。
(一)按照“车进站、人归点”的要求,班线客运车辆统一归口进入新车站、汽车东站待班,实行“统一售票、统一发班、统一安检”的规范化站务作业。
(二)规范城市出租客运、公交客运经营秩序。城市出租汽车和公交车必须在车站指定的停车区待客,停车泊位由汽车站统一划定、管理。
(三)整顿非法经营行为,净化车站周边秩序。
交通运管部门主要负责新汽车站启用的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要督促、检查、指导宁夏天豹固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做好新固原汽车站投入运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持召开经营者座谈会,制定旧站关闭、新站启用详尽操作方案,对违反站务作业规范、设立站外站和“黑票点”,以及对非法营运车辆、出租车超范围组客经营等各种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全力维护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新站运营规范有序;负责做好城市公交客运与班线客运之间的衔接,督促公交公司尽快开辟新汽车站到老城区的公交班次,方便广大城乡群众出行。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维护车站内外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处理和化解各类治安事件,协助配合交通、城管等部门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在车站派出所未成立前设立警务室,及时处理各类治安案件。
公安交警部门主要维护新旧汽车站周边的交通秩序,严厉查处车站周边及班线客车乱停乱靠现象。在文化街出入口设置班线客车禁行标志,严厉查处擅自进入文化街非法停靠拉客(除金马农村客运外),依法取缔非法营运车辆在二医院周边、南河滩桥头等地非法停靠拉客行为,整治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秩序。鉴于新车站位于S101线、G309线交汇处,出入站口直通主干道,进出车辆频繁,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要在省道101线明家庄梁路段设立明显的警示牌,并设立相应的减速带及电子监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