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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十三)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对市政府各项决策、会议议定事项、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市政府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负责征集人民群众建议与意见;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等相关方面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2名,设副处级督查员2名(其中1名兼任督查室主任)。

  (十四)行政科

  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行政后勤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4名,科级职数2名。

  (十五)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

  围绕政府重要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并跟踪反馈政府重大决策的运行情况;负责全市经济分析;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会议讲话的组织起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6名,处级职数1正1副。下设2个科:

  1. 经济发展科

  围绕全市财税、金融、发展改革、工业、交通、农业、农村、水利和林业等重大问题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相关问题等方面的重要文件和讲话。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2. 社会事业科

  围绕市政府重要工作组织调研;负责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环境、旅游等行业重大问题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相关的重要文件和讲话。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十六)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审核市政府及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及向省政府的报备工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实施法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市直各部门之间在执行法律中的矛盾和争议;办理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管理和仲裁方面的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监督工作;承办省政府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研究和交流,组织指导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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