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领域
| 技术名称
| 说明
| 禁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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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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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门窗技术及配套材料技术
塑料门窗技术及配套材料技术
塑料门窗技术及配套材料技术
| 手工机具制作的塑料门窗
| 依据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公告》(2001年27号公告)
|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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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硅化密封毛条
|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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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填充PVC密封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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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型材老化时间小于6000h(M类)建筑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 根据气象统计资料,我国90%以上地区为恶劣气候区,只适用于人工老化6000小时(S类)以上的型材,其余地区主要分布在人口稀少的北部边境地区。
|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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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2.2mm的推拉塑料窗
| 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 8814-2004中,对主型材可视面的壁厚分为三类,A≥2.8mm,B类≥2.5mm,C类不规定。该标准实施后,根据对行业企业所生产的型材的壁厚的了解,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型材的壁厚在不断的下降,推拉窗型材有的壁厚甚至在2.0mm以下,而且型材的断面也是越来越小,很难保证塑料窗刚度和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与五金附件、墙体的联接质量以及窗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所能抵抗外界的气候条件变化等,严重影响了塑料门窗的产品质量和信誉。
为保证提高塑料窗的加工制作、安装质量和保证建筑用塑料窗在外界气候条件变化下的影响和长期使用功能。同时也使推拉窗窗框和窗扇焊接角破坏力的计算值达到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JG/T140-2005标准中对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的要求,即推拉窗主型材可视面面最小实测壁厚≥2.2mm。
|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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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2.8mm的平开塑料门
| 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 GB/T8814-2004对主型材可视面的壁厚分为三类,A≥2.8mm,B类≥2.5mm,C类不规定。该标准实施后,根据对行业企业所生产的型材的壁厚的了解,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型材的壁厚在不断的下降,而且型材的断面也是越来越小,很难保证塑料门的刚度和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与五金附件、墙体的联接质量,门框与门扇的联接质量等,严重影响了塑料门窗的产品质量和信誉。
为保证提高塑料门的加工制作、安装质量和保证建筑用塑料门在外界气候条件变化下的影响和长期使用功能,同时也使平开门门框和门扇焊接角破坏力的计算值达到《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门》 JG/T180-2005标准中规定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即平开门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2.8mm。
|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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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2.5mm的平开塑料窗
| 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8814-2004中,对主型材可视面的壁厚分为三类,A≥2.8mm,B类≥2.5mm,C类不规定。该标准实施后,根据我们对行业企业所生产的型材的壁厚的了解,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型材的壁厚在不断的下降,而且型材的断面也是越来越小,很难保证塑料窗刚度和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与五金附件、墙体的联接质量和以及窗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所能抵抗外界的气候条件变化等,严重影响了塑料门窗的产品质量和信誉。
为保证提高塑料窗的加工制作、安装质量和保证建筑用塑料窗在外界气候条件变化下的影响和长期使用功能。同时也使平开窗窗框和窗扇焊接角破坏力的计算值达到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JG/T140-2005标准中对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的要求,即平开窗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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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2.5mm的推拉塑料门
| 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GB/T881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8814-2004对主型材可视面的壁厚分为三类,A≥2.8mm,B类≥2.5mm,C类不规定。该标准实施后,根据对行业企业所生产的型材的壁厚的了解,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型材的壁厚在不断的下降,而且型材的断面也是越来越小,也很难保证塑料门的刚度和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与五金附件、墙体的联接质量,门框与门扇的联接质量等,严重影响了塑料门窗的产品质量和信誉。
为保证提高塑料门的加工制作、安装质量和保证建筑用塑料门在外界气候条件变化下的影响和长期使用功能,同时也使平开门和推拉窗门门框和门扇焊接角破坏力的计算值达到《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门》 JG/T180-2005标准中规定推拉门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应≥2.5mm。
|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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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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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材料及涂料类产品
防水材料及涂料类产品
| 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 依据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公告》(2001年27号公告)
|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防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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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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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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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或再生原料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等复合防水卷材
| 依据《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2004年第218号公告)
|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防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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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焦油型聚氯乙烯建筑防水接缝材料
| 依据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公告》(2001年27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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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106内墙涂料)
|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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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聚乙烯醇缩甲醛内墙涂料(107、803内墙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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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多彩内墙涂料(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O/W型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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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聚乙烯醇缩甲醛类外墙涂料
|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外墙面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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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含EVA乳液)外墙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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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类外墙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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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混凝土
外加剂
| 混凝土复合膨胀剂
| 1、碱含量高,易引发混凝土中的碱一集料反应而影响混凝土的耐久性,减少混凝土的使用寿命;
2、对混凝土工作性有不利影响,混凝土流动度减小、混凝土坍落度损失增大;混凝土凝结时间缩短,特别是夏季施工影响明显;
3、对混凝土强度有影响。当掺量高时,混凝土强度损失较为严重
|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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