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物价局关于玉林市妇幼保健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玉市价[2009]107号 2009年8月14日)
玉林市妇幼保健院:
你院报来《关于我院病房床位费执行期满调整的请示》悉。鉴于我局玉市价[2008]85号文批复你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试行期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制定医院病房床位费和空调降温(取暖)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346号)的有关规定,经玉林市价格认证中心对你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成本进行成本评审,结合你院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你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按附表规定执行,暂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前一个月,重新向我局申报。
二、请接到本批复后,实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表:
玉林市妇幼保健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表
收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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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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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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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内主要设施、设备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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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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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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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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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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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摇三折床、棉被、被单、枕头、枕套、热水瓶、衣柜、电风扇、废品袋(或篓)、卫生间、洗手盘、中心供氧、中心吸引、中心传呼、太阳能热水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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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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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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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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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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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四人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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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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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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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摇三折床、棉被、被单、枕头、婴儿服、中央空调、中心供氧、中心吸引、中心传呼、太阳能热水器等。相对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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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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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档房
(单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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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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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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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普通病房基本配置的设备外,另加彩电、中央空调、中心供氧、中心吸引、中心传呼、电视柜、衣柜、卫生间、陪人沙发床、太阳能热水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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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档房
(双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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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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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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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少陪人沙发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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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档房
(三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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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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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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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少陪人沙发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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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母婴同室
(单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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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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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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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普通病房基本配置的设备外,另加彩电、中央空调、中心供氧、中心吸引、中心传呼、衣柜、婴儿床、婴儿被服、陪人沙发床、卫生间、太阳能热水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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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母婴同室
(双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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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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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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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少陪人沙发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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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母婴同室
(三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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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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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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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少陪人沙发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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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急诊观察
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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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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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病房条件和管理标准的急诊观察床,按病房有关标准计,床位费以日计算,不足半日按半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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