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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分级管理: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域、性质、程度与实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实施分级管理。

  属地为主:由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地水上搜救中心或当地政府实施应急现场指挥,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及时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

  防应结合:“防”是指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减少自然灾害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可能;“应”是指保证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对水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减少损失。防应并重,确保救助。

  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常备资源,广泛调动各方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发挥储备资源的作用。

  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以人为本: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快速高效地救助人命。

  科学决策: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保证信息畅通;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果断决策,保证应急指挥的权威性。

  快速高效:建立应急机制,保证指挥畅通;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反应的效能和水平。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指挥部及职责

  南宁市水上搜救中心是南宁市水上搜救工作的指挥机构和水上搜救运行管理机构。

  南宁市水上搜救中心是在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水上搜救的运行管理、组织、指挥和协调南宁市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和处置ⅲ级以下水上突发事件,ⅱ级以上水上突发险情逐级上报并根据上级搜救中心的指示开展救援工作。南宁市水上搜救中心设指挥长一名、常务副指挥长一名、副指挥长若干名。指挥长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南宁市人民政府相应副秘书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南宁海事局局长、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南宁市交通局局长、南宁市公安局局长、南宁市水利局局长、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南宁警备区参谋长、武警南宁市支队参谋长以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的领导担任。

  受指挥长的委托,指挥长指挥权限替代次序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南宁海事局局长、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南宁市水上搜救中心职责

  (1)贯彻水上搜救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市水上搜救工作规章制度和编制本市水上搜救预算。

  (2)负责本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更新和管理。

  (3)按照《搜救力量指定指南》规定,指定本市水上救助力量和协调市卫生局指定水上医疗救援机构。

  (4)承担本市水上搜救应急值班和负责本市的搜救、防污应急反应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5)制订善后处理工作方案并做好水上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

  (6)组织本市水上搜救应急演练与水上搜救演习,并配合上级水上搜救中心组织的此类工作。

  (7)组织本市水上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和水上安全知识宣传。

  2.1.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南宁市水上搜救中心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南宁海事局,办公室主任由南宁海事局一名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南宁市安监局、南宁海事局、南宁市交通局、南宁市港航管理处、南宁市水利局相应业务部门一名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搜救中心办公室的工作程序。

  (2)负责实施南宁市水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值班工作。

  (3)组织拟订水上搜救应急反应的演习方案和演习的相关准备工作。

  (4)负责本市水上搜救、船舶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工作信息和技术信息的搜集和传递。

  (5)负责筹备和承办南宁市水上搜救中心组织召开的会议。

  (6)负责承办搜救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1.3 成员单位及职责

  南宁市水上搜救中心负责建立南宁市水上搜救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用于研究、决议水上搜救重要事宜,指导南宁市水上搜救应急反应工作,办公室负责召集召开局际联席会议,会议次数一年应不少于一次。

  南宁市水上搜救中心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南宁市经济委员会、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民政局、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南宁市交通局、南宁市水利局、南宁市卫生局、南宁市外事办公室、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宁市旅游局、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南宁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南宁市侨务办公室、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南宁市气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南宁分局、南宁市应急联动中心、南宁海关、南宁海事局、广西保监局、南宁警备区、武警南宁市支队、空军南宁指挥所、南宁吴圩国际机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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