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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09〕1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黄方方  市长

  副 组 长:温守荣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周家斌  副市长

  成   员:黄润斌  副秘书长

  舒善隆  副秘书长

  王艳珍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苏志刚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苏绍荣  市民政局局长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董秀银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谭玫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 新  市建委主任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冯炳浩  市房产局局长

  李 耕  市交通局局长

  黄礼新  市水利局局长

  唐波文  市农业局局长

  朱林玉  市审计局局长

  谢小萍  市统计局局长

  韦志鹏  市林业局局长

  赵汉臣  市地税局局长

  林国开  市国资委主任

  林暄辉  市扶贫办主任

  刘为民  兴宁区区长

  黄建宁  江南区区长

  胡晶波  青秀区区长

  廖伟福  西乡塘区区长

  黄 宁  邕宁区区长

  孙志强  良庆区区长

  宋日正  武鸣县县长

  黄国建  横县县长

  陈咸华  宾阳县县长

  尹建华  上林县县长

  李 兵  马山县县长

  李振林  隆安县县长

  魏喜进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禹延庆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卢志勇  市监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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