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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五类公共场所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整治重点
  开展全市五类公共场所集中整治活动,要坚持什么场所问题多就重点整治哪里,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综合施策,将治标和治本有机结合,彻底扭转五类场所社会治安面貌。
  (一)娱乐场所:重点检查整治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有无吸食、贩卖毒品行为,有无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有无聚众赌博、聚众斗殴以及黑恶势力幕后控制等现象。
  (二)集贸市场:重点检查整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重点打击防范绺窃、盗窃行为,重点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垄断经营等行为。
  (三)居住区:重点打击防范入室抢劫、入室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防范控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气功传播活动;重点检查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防范措施;重点打击在居民小区组织传销、假借上门服务骗取钱财等其他非法活动。
  (四)车站:重点整治交通营运秩序,坚决打击非法营运、宰客、倒买车票等行为;重点检查防范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管制刀具及其他违禁物品流入站内,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点加强车站周边的特殊行业管理,彻底整治黄赌毒问题;坚决打击“碰瓷”、敲诈勒索及其他诈骗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校周边:重点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重点清理、取缔校园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三室二厅”和各类占道经营的流动摊位;依法收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切实加强学校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社会闲散人员管理,坚决打击敲诈勒索、诈骗、抢劫师生财产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工作任务
  这次全市范围内五类公共场所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由市综治委统一安排部署,市综治办承担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督促检查、评比考核等任务;市综治办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责,具体承担牵头负责、协作配合、对口指导、组织推动等任务。
  (一) 集中整治集贸市场活动,由市局市场处牵头,公安、省地方税务、质监局、市总工会等单位配合。
  (二)集中整治车站活动,由市公安局牵头,交通、市局监管处、地税、西安铁路局等单位配合。
  (三)集中整治学校周边活动,由教育部门牵头,公安、文化、卫生、市局市场处等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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