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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9〕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住市有关单位:

  《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七日

《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

  《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修编,是晋城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规划》修编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修编工作背景

  21世纪以来,晋城市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是,随着晋城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步伐的明显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保护形势出现新格局,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愈来愈显著,尤其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切实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建设用地需求量猛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控制作用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加之,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目标已提前实现,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指标即将用完。在建设用地的审批中经常涉及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问题,上一轮规划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要求,加之2010年现行规划就到期,因此,《规划》修编势在必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32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关于印发《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文件要求,应即时启动《规划》修编工作。

  二、规划修编的范围与期限

  《规划》修编是以晋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土地利用为研究对象,以全市社会经济与土地利用的历史与现状为依据,以晋城市开展的土地利用“四查清、四对照”数据为基础,开展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等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规划大纲;编制规划文本与说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规划》修编基期年:2005年;规划阶段年:2010年、2015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规划期限为15年。

  三、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未来土地利用的控制与安排,不仅要有前瞻性、战略性,又要有法规性、可操作性。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是:贯彻中央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决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要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从晋城市的实际和土地资源状况出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建设用地,切实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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