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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09-2010年全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实施意见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09-2010年全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实施意见
(延州政发〔2009〕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有关部门: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为确保完成我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根据目前我州形势,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减排目标

  根据州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要求,到2010年我州COD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70367吨,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9.7%,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30100吨,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6.4%。

  二、减排措施

  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决定性一年,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工程减排项目要力争在2009年内实施,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奠定基础。

  (一)加快推进工程减排进度。

  1.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加大污染减排投资的机遇,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敦化市污水处理厂要于2009年8月完成验收;珲春市污水处理厂、延吉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年底前完成设备安装。

  2.加快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延边石岘白麓纸业有限公司中浓筛选项目要于2009年8月底前完工并验收,形成减排能力。延边石岘白麓纸业有限公司、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要在原污水处理工程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的要求,对污水进行进一步的深度处理,进一步降低水中的COD、BOD、SS、色度等污染指标,削减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3.根据国家减排有关政策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所有电厂(含自备电厂)都要上脱硫装置。延边石岘白麓纸业有限公司、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敦化林业局动力厂要于2009年底前完成脱硫设施改造,国电吉林龙华龙井热电厂2台200MW发电机组改造工程要与电厂改扩建工程一并完成。

  (二)加快推进结构减排进度。

  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造纸、小钢铁等项目坚决予以取缔关停,对已经关停的德全水泥庙岭水泥厂3座机立窑生产线要于2009年10月底前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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